328省道阜宁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阜宁县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盐城-阜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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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10-22
标 题 328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阜**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
文 号 苏政挂(2026)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328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阜**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2026〕36号

****政府关于328省道**段改扩建

工程一期(阜**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328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阜**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政请示〔2026〕5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328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阜**增减挂钩2026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阜**东沟镇、古河镇、**街道和羊寨镇。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8.8762公顷(含耕地8.3384公顷);建新区总规模8.904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8.8619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8.7769公顷,含耕地7.4103公顷)。

二、同意阜**将位于羊寨镇的8.904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8.9040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328省道**段改扩建工程一期。

三、以上共计批准建新区总规模8.904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8.8619公顷,征收土地8.9040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四、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六、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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