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规划局委托编制单位对原批准的详细规划部分分图则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1月12日,为期30天。
二、公示地点 ****规划局(https://zrzy.****.cn/xzpz/)。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规划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规划局邮箱(****@163.com)。注明“公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