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改革试点工程第三批次众高线主体项目施工期间配套的临时水稳站

审批
江苏-宿迁-泗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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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6

项目名称 **市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改革试点工程第三批次众高线主体项目施工期间配套的临时水稳站
建设地点 **省**市**县卢集镇镇区北、众高线西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仇士龙
联系人 仇士龙 联系电话 137****8117
项目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1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市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改革试点工程第三批次,系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众高线全长22KM,由于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为了减少运输距离,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水稳材料在出锅后的3个小时初凝时间内完成生产运输摊铺碾压等一系列工序,必须在施工期间就近配套临时水稳站,该水稳站 不属于永久站或商业用途,仅为本项目服务,项目施工完成后即拆除,该临时水稳站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第五条的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但需进行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现场生产时进料仓、搅拌缸所产生的扬尘采取吸尘罩、布袋除尘(吸尘)器措施后通过下锥体、排气筒排放至除尘器下方锥体内、大气层
其他措施:
雾炮机1台、水炮1台、洒水车1台
其他措施:
骨料采用密闭仓存储 定时抑尘(雾炮机1台、水炮1台、洒水车1台不间断进行降尘)
承诺:**** 仇士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仇士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