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功能膜及制品智能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启东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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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特种功能膜及制品智能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2026-10-26 10:40

项目名称:特种功能膜及制品智能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近海镇****开发区**路88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编制人员:刘如燕(201********520********000284)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高新区**路 88 号现有生产车间内,现有项目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许可证编号:****)。本次技改拟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20 万元),新增挤出机、模温机等特种功能膜及制品智能化设备共计 21 台(套),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公辅工程、储运工程与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或配套**。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特种功能膜2000吨/年产品的生产能力,****政府已立项登记备案(代码:2510-320660-89-02-586101)。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其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化工艺路线及其设计方案,强化节能、降碳、减排措施,提升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污染物排放强度、**利用效率及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严格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隔套冷却水循环补充回用,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施,所有****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锅炉房弃水、纯水制备尾水一并纳管处理,纳管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 NH3-N、TP 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等级标准。

3.严格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收集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与污染源强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聚氨酯熔融挤出、流延定型及清洗工序有机废气配建“密闭收集系统+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7#排气筒”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MDI、TDI、IPDI、PAPI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限值。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内布局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冷却塔等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或再生利用;残次品、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重点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一般固废堆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地面水泥固化、建设防水隔离层等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7.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21〕3号)、《**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大气监测采样固定平台。主要有机废气排放口均应安装VOCs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线监控系统确保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表》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公开环境信息,配备专职“三废”治理人员。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及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订合理可行的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及应急物资,治理设施关键设备须“一用一备”。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强化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固(危)废贮存与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常态化稳定运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运维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安全、稳定、有效。

五、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重新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自主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市数据局投资管理股

联系电话:****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