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991破48号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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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威蜂破管字第4号

2026年10月13日,****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法院)作出(2026)苏0991破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991破申51号决定书,指****事务所、****事务所****公司的联合管理人。

为全面评估债务人资产价值,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聘请一家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企业概况

****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61224.4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冯意林,公司住所****开发区珠江路6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2026年10月13日。

(二)评估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

(三)工作内容:****公司的存货、办公物品、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生产管理软件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股权;主要产品售价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如下:

1.实地查勘、盘****公司所有的实物资产,****公司存货、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资产一一进行清点、分门别类登记并价值评估,评估资产的重整价值和清算价值;协助管****公司资产的监管工作;2.****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专利、企业定制的ERP系统、生产管理软件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对外投资股权价值开展调查;3.****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LFP)在市场上同性能产品的市场售价;4.****公司清算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重整假设前提下、清算假设前提下的资产价值意见或报告;评估报告须说明并披露房地产未竣工备案的现状、瑕疵对价值、处置、过户的影响、评估假设前提、限制条件;5.根据管****法院的要求,就上述资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时间要求: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评估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评估,报告中均需体现。在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关书面报告。

三、评估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案件审理指南(修订版)第三条第7项:“****法院许可,管理人聘请审计、评估、造价等中介机构或人员的,由****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相应鉴定机构或人员中依法公开选聘,但不得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管理人对其聘请机构或人员的履职行为负责。”本案的评估机构选聘****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相应评估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不得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二)具有良好业绩,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三)评估机构及其工****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包括但****公司、债权人无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的情况;****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公司、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其他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评估机构需提供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名单,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3件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优先条件:1.具有处理重资产制造企业、在建工程破产评估工作经验的;2.****公司关联企业破产程序评估业务的;3.联合审计机构同时报名《******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的。

四、报名方式与报名材料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00。

(二)接收材料地址:**市区人民中路5****广场商办楼B座823-826。管理人联系人:单志玮,199****8606。邮箱:****@163.com。注意:书面方案确保在2026年11月2日下午17:00前管理人指定工作人员收到。

(三)报名材料:1.参加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原件);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受行业处罚的承诺(原件);5.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具有优先条件的情况及佐证文件);6.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或收费金额或折扣,原则上不高于标准收费5折但评估机构可与管理人具体沟通。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

(四)对未报名、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评估机构的选定及费用的支付

(一)管理人将综合考量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初步筛选一家适格的评估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法院批准后签订合同。如果报名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评估机构报价均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即固定价格,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快递费、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三)对于评估机构优秀的评估工作,管理人也将****法院。

六、其他事项

(一)如评估工作因重整工作的调整而变化,则管理人可在通知后调整。

(二)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三)参与本次选聘评估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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