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MA1RA1AA-6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宁 |
| 彭军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秦潭大道188号 |
| **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建材码头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池南侧 |
| 经度:121.691370 纬度: 32.059180 | ****机关:****渔业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4-18 |
| **渔发〔2017〕54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4-08-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718 |
| 577.81 | 运营单位名称:**中外运吕四港****公司 |
| MA271NUY-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研究院****公司 |
| MA1MW3P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1NB4U0-1 | 竣工时间:2023-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js-eia.cn |
| 5万吨级通用泊位 | 实际建设情况:5万吨级通用泊位 |
| 不涉及码头性质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散杂货280万t,其中钢铁60万t,钢铁制品、机械设备及预制件等件杂货60万t,黄砂、碎石等建材160万t | 实际建设情况:散杂货280万t,其中钢铁60万t,钢铁制品、机械设备及预制件等件杂货60万t,黄砂、碎石等建材130万t,大豆30万t |
| 减少黄砂、碎石等建材30万t,新增大豆30万t,总通过能力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码头前方主要采用通用性较强的门座起重机进行装卸船作业。 矿建材料卸船作业时,门座起重机卸下的物料临时堆存于前方缓冲堆场,然后通过单斗装载机或自卸汽车,完成从前方缓冲堆场到后方堆场的转运,部分物料通过接料漏斗直接装车转运。 钢铁、件杂货水平运输采用牵引平板车完成;矿建材料水平运输采用单斗装载机或单斗装载机与自卸汽车联**业的方式完成。水平运距较短时,采用单斗装载机直接倒运物料;水平运距较长时,门座起重机经接卸漏斗直接装车转运或采用单斗装载机将物料装上自卸汽车,再由自卸汽车倒运物料。 钢铁、件杂货堆场堆垛和装卸车作业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和叉车;矿建材料堆场堆垛和装卸车作业采用单斗装载机。 | 实际建设情况:码头前方主要采用通用性较强的门座起重机进行装卸船作业。 矿建材料卸船作业时,门座起重机卸下的物料临时堆存于前方缓冲堆场,然后通过单斗装载机或自卸汽车,完成从前方缓冲堆场到后方堆场的转运,部分物料通过接料漏斗直接装车转运。 钢铁、件杂货水平运输采用牵引平板车完成;矿建材料水平运输采用单斗装载机或单斗装载机与自卸汽车联**业的方式完成。水平运距较短时,采用单斗装载机直接倒运物料;水平运距较长时,门座起重机经接卸漏斗直接装车转运或采用单斗装载机将物料装上自卸汽车,再由自卸汽车倒运物料。 钢铁、件杂货堆场堆垛和装卸车作业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和叉车;矿建材料堆场堆垛和装卸车作业采用单斗装载机。 |
| 本项目变动后,矿建材料(黄砂、碎石)、钢材及件杂货装卸工艺未发生变化。 减少30万吨矿建材料装卸量,新增30万吨大豆装卸量,大豆不在码头堆场堆存,根据变动分析报告,大气污染源强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含油污水、船舶油污水排入堆场辅建区设置的隔油调节池,由1套1.5m3/h****设备处理后,油污成分在处理过程中中和分解,初期雨水、由明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的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或生产,码头冲洗水送陆域堆场,沉淀处理后用于本项目堆场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公司处理,最终排入黄海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购油耗相对较低的车辆、采取洒水抑尘、绿化等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厂处理,船舶残油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由施工交通船接收后送本项目堆场分类集中堆放,与陆域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接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含油污水、船舶油污水排入堆场辅建区设置的隔油调节池,由1套1.5m3/h****设备处理后,油污成分在处理过程中中和分解,初期雨水、由明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的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或生产,码头冲洗水送陆域堆场,沉淀处理后用于本项目堆场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公司处理,最终排入黄海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选购油耗相对较低的车辆、采取洒水抑尘、绿化等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残油危废的船舶进行离岸处置,不在本码头处置,本码头实际不产生危废,船舶生活垃圾由施工交通船接收后送本项目堆场分类集中堆放,与陆域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接收处理 |
| 新增大豆货种后,企业配套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应对火灾等环境风险,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原来的船舶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残油危废的船舶进行离岸处置,不在本码头处置,本码头实际不产生危废,其余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不属于集装箱码头、液化码头,项目不涉及集装箱危险品堆场,不涉及危险品储罐,工程涉及的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主要包括工程海域的围塘养殖、近岸滩涂养殖区及海水养殖区、工程海域生态环境和渔业**、小庙洪水道、大唐电厂取排水口及已建码头、**里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陆域面积12.03万平方米,水域面积26.63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不属于集装箱码头、液化码头,项目不涉及集装箱危险品堆场,不涉及危险品储罐,工程涉及的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主要包括工程海域的围塘养殖、近岸滩涂养殖区及海水养殖区、工程海域生态环境和渔业**、小庙洪水道、大唐电厂取排水口及已建码头、**里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陆域面积12.03万平方米,水域面积26.63万平方米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32 | 0.22 | 0 | 0 | 0.132 | 0.132 | / |
| 0 | 1.812 | 3.02 | 0 | 0 | 1.812 | 1.812 | / |
| 0 | 35.628 | 59.38 | 0 | 0 | 35.628 | 35.628 | / |
| 0 | 0.18 | 0.3 | 0 | 0 | 0.18 | 0.18 | / |
| 1 | ****处理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能力为10m3/h);加药装置1套(凝聚剂、助凝剂加药及混合装置,3箱3泵);中水池1座,有效容积500m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处理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能力为10m3/h);加药装置1套(凝聚剂、助凝剂加药及混合装置,3箱3泵);中水池1座,有效容积500m3) | 监测期间企业污水接管口各污染因子满足****公司接管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中B级标准要求 | |
| 2 | 1套1.5m3/h油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20) | 1套1.5m3/h油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处理间出口(回用水)、机修车间除油设施出口(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
| 1 | 洒水车、清扫车等环保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洒水车、清扫车等环保设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
| 1 | 1、机械设备选型选择了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量。 3、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1、机械设备选型选择了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量。 3、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 2026年4月13日~4月14日期间委托****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噪声监测期间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点,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拖运处理。 | 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集点,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拖运处理。 |
| 1 | 本工程的建设,将对工程所在海域生态环境和渔业**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及损失,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施所造成的生物**损失货币化估算量投入一定的财力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建设单位应在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指导下,编制本项目生态修复方案,合理安排项目附近海域生态修复工作,建议采用人工增养殖放流当地生物物种、人工鱼礁技术等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生态修复****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海洋**生态补偿费用应不少于139.31 万元。 | 企业已委托编制《**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建材码头工程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8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要求,采用人工增养殖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等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海洋**生态补偿费用不少于139.31万元。本项目的生态补偿措施将资金纳入地方生态补偿整治修复总盘子,由地方统筹实施。 |
| 1 | 营运期通航时应严格执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听取调配,防止碰撞等风险事故的发生。 | 营运期通航时应严格执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听取调配,防止碰撞等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新增大豆货种后,企业配套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应对火灾等环境风险。 根据环评,本工程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为5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至收集池后,排入本工程**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的水作为绿化和道路除尘水回用。**中外运吕四港****公司设置一座500m3雨水池兼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环评报告和**中外运吕四港****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中的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要求,采用人工增养殖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等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海洋**生态补偿费用不少于139.31万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的生态补偿措施将资金纳入地方生态补偿整治修复总盘子,由地方统筹实施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