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撕草机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信息时间: 2026/10/26 |
| ****撕草机采购项目 招标(二次)公告 ********中心生产需求,拟采购1台(套)撕草机。招标人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撕草机采购项目供应商。 1.1招 标 人:****。 1.2项目名称:****撕草机采购项目。 1.3供货地点:供热中心(**市**县**镇沙印**侧)。 1.4采购项目内容:1台(套)撕草机的设备生产、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说明:产能(撕碎量)达30吨/小时。 1.5最高投标限价:173.26万元。 1.6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7计划实施时间:2026年11月。 1.8供货周期:40天(含设备设计、生产、采购、运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 1.9质量标准 (1)设备质量:符合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优质品牌设备。 (2)安装质量:合格。 (3)调试与试运行:合格。 说明:不因招标人对中标人设计图纸的认可、确认而排除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产品质量责任。 1.10免费质保期:1年。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2招标人推荐品牌:宏鑫机械、哈重齿、三井重工、科中机械、长鸿机械、瓦力环保、**冠合。 说明: (1)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推荐品牌选其一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投标,其品牌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应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 (2)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投标的,需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或未经招标人确认的品牌投标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注:衡量“相当于或优于”是以所投设备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为标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截止日前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商标证明、实际注册资金、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重点工程项目业绩情况(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依据)、售后服务站点证明、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供招标人确定】。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是可生产“撕草机”的生产企业。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销售合同时间),具有整台套“撕草机”销售业绩。 说明: ①业绩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销售合同复印件”确认。销售合同、发票中均需有“撕草机”含义表述。若销售合同、发票中均缺少“撕草机”含义表述,凭购货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②招标人将查询“税务平台”,对入围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发票逐一核查。若发现投标人业绩发票中包含有“红冲”发票、“P图”发票,将取消其入围资格,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2.4信誉要求: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的员工,并在投标函中作出相应保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付款办法 3.1按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承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价的30%定金。 3.2中标人将全部设备运送至安装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全部设备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80%货款(含以前已支付)。 3.3审计工作完成,付至审计审定价的90%货款(含以前已支付)。 3.4中标人完成免费质保期质保工作,结清剩余货款。 说明:中标人付款时,应出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13%)。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6.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2按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确定价格最低、排名****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价格次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3评标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1)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 时间: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2日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7.3 投标申请人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方法一: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2)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3)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联系电话:0515-****1234 (2)方法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①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qq.com)。 ②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1234)。 ③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集团有限公司网、****政府网 上发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海都北路4号 联系人:黄学军 联系电话:191 0618 90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1234 0515-****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