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年产665吨原料药及副产品丙酮2200吨、正丙醇600吨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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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年产665吨原料药及副产品丙酮2200吨、正丙醇600吨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irisrongg 发表于 2026-10-26 22:4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并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665吨原料药及副产品丙酮2200吨、正丙醇6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开发区通联路18号

二、项目建设内容

产品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厂区现有空地,**甲类车间、公用工程楼等构筑物,新购置反应釜、高位槽、接收罐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65吨原料药及副产品丙酮2200吨、正丙醇6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环评期间相比于常开管投备〔2026〕316号的备案内容又发生如下变化:①项目总投资从65200万元减少至35000万元人民币。②备案证中的年产665吨原料药(包括:20吨盐酸安舒法辛、5吨齐尔索维、10吨福瑞他恩、30吨琥珀酸瑞波西利、600吨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由于市场原因减少至630吨原料药(包括:30吨琥珀酸瑞波西利、600吨沙库巴曲缬沙坦钠)。备案证包括的20吨盐酸安舒法辛、5吨齐尔索维、10吨福瑞他恩产品均取消建设,为其配套新增的甲类车间3、生产辅助房2(甲类仓库)、罐区均取消建设。如后期需要建设,需另行备案并履行环评手续。③备案证中的副产品正丙醇600吨取消回收工段,废正丙醇滤液等直接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反应、蒸馏、干燥、离心等产生的不凝性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及颗粒物废气和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气及真空泵尾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利用本项目新增的酸洗+碱洗+水洗装置洗涤处理后,与废水预蒸馏及三效蒸发产生的****处理站废气一起接入本项目新增的废气RTO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处理尾气经过碱洗+水洗处理后,通过新增的1根25m高的20#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车间磨粉过筛/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新增1套初效加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通过新增20m高的9#-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新增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新增碱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增15m高的11#排气筒排放;车间溶剂原料开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新增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增15m高的2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洗气废水、初期雨水、水环泵废水及地面冲洗水,先经现有50t/d的废水预蒸馏装置处理后再进入本项目150t/d的三效蒸发装置(其中现有项目一套50t/d三效蒸发,本项目新增一套100t/d三效蒸发)进行处理,蒸发冷凝水(不含氮、磷)与其他不含氮磷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塔废水)、****公司现有废水生化处理系统(本项目对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增加增加生物预处理系统和兼氧池)处理后接管排入**市****区****公司。具备接管条件、接管可行。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有效处置;废水处理污泥根据鉴**果合理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

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www.****.com/gs/list/1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环评单位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512-****8518

邮箱:****@jiuzhoupharma.com

联系地址:江****开发区通联路18号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丁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5-****1072

环评单位联系地址:****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联系邮箱:****@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