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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 ****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邀请函 致:****事务所 江****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2024)苏1012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以下称“悦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13日作出(2026)苏1012破7号《决定书》,****联合会计事务所(普****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经与江****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决定釆取****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请有意****事务所于2026年11月2日下午 17:00前向管理人书面报送邀请函回执(附件1)及竞选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资质、过往业绩、服务团队及诉讼方案、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声明、报价方案等)。综合考虑确定报名参加竞选,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悦鸿公司基本情况 悦鸿公司由高科个人在原江****公司的基础上经企业改制后出资组建,****行政审批局核准领有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12883W《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企****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高科;住所:**市**区仙女**淮路5号。经营范围:土建、安装(三级施工企业)、建筑机具出租、电气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工商档案显示,悦鸿公司已于2020年11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现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该企业原为镇办集体企业,几经更名与改制,历史遗漏问题较多,尚有诉讼案再审未决。在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悦鸿公司可能涉及调查取证、查找财产、对外追收债权等衍生诉讼。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2、申报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或处分; 3、申报机构不得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的情形,且 与债务人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代****公司破产案件涉及的衍生诉讼,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整理、分析诉讼证据,积极应对诉讼程序; (2****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涉及的调查取证、查找财产、对外追收债权等衍生诉讼问题进行专项报告,对债权人的问询进行解释、答疑; (3)随着破产程序的推进,代理可能涉及的其他法律诉讼; (4)及时整理卷宗,与管理人做好卷宗交接、归档工作; (5)管理人要求的与代理诉讼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事务所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备竞选评定: 1、邀请函回执(原件); 2、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原件),服务方案应当包括报价方案,且报价方案须明确; 1)诉讼代理为风险代理。单个案件在固定金额报价的基础上,再按最终收回的债权的一定比例收取,本案涉及的返还财产及确权等衍生诉讼最终实现的债权金额以最终财产处置金额为计算依据; 2)收费参照标准(如《**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试行)》、《**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 3)全风险代理费的报价包含一审、二审、复审及仲裁代理、执行等全流程; 4)报价包含代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调查、通讯、差旅、复印、住宿等办案费用; 5)报价不包含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等费用。 3、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证书、资质证书和执业律师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费用结算 由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法律服务费需待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同时报名资料需发送电子文本到邮箱****@qq.com。 2、联系地址:**市维扬路106-1号**国际大厦1202室,****事务所(普通合伙); 3、联系人:平莉132****0999。 七、特别说明 本管理****事务所的综合业务能力、相关业绩、报价以及能提供的附加服务等****事务所,并报江****人民法院批准。对于己报名未入选的机构,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邀请函回执 ******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 邀请函回执 ******公司破产管理人: 己收到贵管理人“******公司破****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邀请函”及相关附件。 经研究,我单位确认报名参加******公司破产清算 ****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竞争选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