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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凤、王建于2026年10月27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向我局申请睢**睢城镇人民东路6号国际公寓5号楼1--102及睢**睢城镇人民东路6号国际公寓2号楼1--111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上述不动产转让方为**市香****公司,权利人表示无法找到该开发商。经核实**市香****公司已强制注销,且无权利义务承继人,故单方提出登记申请。
根据《**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服务中心(睢****西路22****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16-****8066
****规划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