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7
根据相关采购规定,现对****中央空调机组维保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
采购人:****
地址:**市开放大道北路119号
采购办联系电话:0515-****9224
监察室监督电话:0515-****9303
1.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机组维保
2.项目内容:院内LSM-065、LSM-075、LSM-135共3台中央空调机组年度维修保养服务,包含机组常规巡检、保养、故障检修、性能调试等配套维保工作,保障机组稳**全运行。
3.采购预算: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4.服务期限:暂定1年,维护时间根据甲方要求可能提前结束。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院上述3台中央空调机组由****原厂供应,该公司掌握机组核心控制程序、原厂配件参数、专属维修工艺;前期维保服务均由该单位实施,服务配套性、设备兼容性能够得到保障。
医院改扩建工程计划2026年底竣工,预计2027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新院区启用后,老院区该批空调机组停用时间暂未明确,现阶段仍需持续稳定运行,保障老院区诊疗工作有序开展。为避免其他单位维保造成设备程序不匹配、配件非标、故障无法修复等安全风险,保障医疗区域空调连续可靠供应,申请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参与谈判时需提交以下加盖公章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无需授权书);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项目对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报价单、质量保证承诺书;
售后服务方案(含故障响应时间、巡检计划、质保承诺等);
其他技术资料、服务承诺等。
自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将异议材料及相关证****医院采购办、监察室。逾期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应当载明异议事项、事实理由、相关佐证材料、异议方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仅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不代表最终成交;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组织与拟定供应商开展单一来源谈判,谈判通过后签订服务合同。
****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