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10-27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年产3000吨改性聚乙烯阻燃颗粒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居委会陆庄3、4组,肖万2组(众创集聚区)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租赁**鑫亿****公司位于泰****居委会陆庄3、4组,肖万2组(众创集聚区)的闲置厂房3500m2,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3000吨改性聚乙烯阻燃颗粒项目。本项目购置挤出机、高混机等生产设备,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吨改性聚乙烯阻燃颗粒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10月20日至10月2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生态湿地,经生态湿地深度净化后排入新段港,最终汇入长江。
2、废气 本项目拆包投料称重粉尘、混料粉尘(高混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DA001排气筒排放;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布袋、塑料碎屑、废螺块、废毛刷、废塑料、废过滤网、废过滤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