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弶港)渔港建设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弶港)渔港建设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弶港)渔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东****办公室以东政服投资备〔2025〕64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现对**(弶港)渔港建设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沿海经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弶港)渔港建设工程**码头设计范围内的水域及水工建筑物、北港区码头面、道路、室外管网,南港区码头面、进港航道东侧斜坡式护岸、道路、****停车场)及室外管网等工程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合同估算价:3.02亿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548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002****1001 | **(弶港)渔港建设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 **(弶港)渔港建设工程**码头设计范围内的水域及水工建筑物、北港区码头面、进港航道东侧斜坡式护岸、道路、室外管网,南港区码头面、道路、****停车场)及室外管网等工程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2021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管理部门或原招标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
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的,但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业主出具的变更文件或证明材料的,方可认定该业绩。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4.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的拟派项目经理,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八章中《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4.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中至少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包括: 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C类)】,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养老保险、证书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信誉要求的**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
3.6 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部成员。
3.7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默认为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全行业一体化招投标平台, 网址为:https://ycggzy.****.cn/gb-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14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 费用自理。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
| 1 | 本款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双信**标形式的评审程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以及商务和技术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以及资格评审,且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且得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当技术评审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的不足5名,多于3名时,则按实际数量推荐;当技术评审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的不足3名时,****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进行竞争性判断,如判定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否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2)第一个信封“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3****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A)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且: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证明材料(如需要)齐全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若有分包计划,满足相关规定。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满足须知前附表10.4的暗标要求。 (14)投标人没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串通投标行为。 (15)不存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其他有关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条款规定的情况。 |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B)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且: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相关人员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8)不存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其他有关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条款规定的情况。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l00分) | (1)施工组织设计:47分 (2)主要人员:16分 (3)企业业绩:20分 (4)主要机械、仪器设备:5分 (5)荣誉表彰:2分 (6)履约信誉:10分 |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且得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7分 | 施工组织 | 12分 | 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布置、机械配套及进场计划、材料供应和检验、投入的主要作业人员数量及进场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分。 | |
| 施工方案 | 15分 | 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工艺流程及主要施工方案(含取(弃)土的施工方案)、与设备安装施工衔接的理解和举措、施工技术措施、重难点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 ||||
| 重难点工程分析及措施 | 8分 | 对重点(关键)工程和难点工程的分析及相应的关键施工方案、方法、措施是否可行,是否优化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 | ||||
| 质量、安全、工期、文明、环保目标及措施 | 8分 | 对投标人承诺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目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进行评分。 | ||||
| 扬尘污染防控实施方案 | 4分 | 对“扬尘污染防控实施方案”指导理念是否先进、方案是否可行,措施是否得当、保障是否有力,创建手段是否有力,保证措施是否可靠等情况进行评价; | ||||
| 2.2.2(2) | 主要人员 | 16分 | 项目经理资格能力 | 10分 | 1、项目经理个人业绩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7分,在此基础上,从第二个个人业绩起算,每增加一个自2016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的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个人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2分; 2、项目经理具有水运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
| 项目总工资格能力 | 6分 | 自2016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的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个人业绩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自2016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的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个人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2分; | ||||
| 2.2.2(3)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20分 | / | 20分 | 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企业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 主要机械、仪器设备 | 5分 | / | 5分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种类是否先进、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是否符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特点进行评审。 | ||
| 荣誉表彰 | 2分 | / | 2分 | 1、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获得过一项工程类国家级质量奖得2分。【国家级质量奖是指: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 2、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每获得一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省部级是指:省优质工程奖、部优质工程奖)的得0.5分。 注:本项最多得2分。 | ||
| 履约信誉 | 10分 | / | 10分 | 参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施工类)分值情况进行评定: 履约信誉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本项目为10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得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一)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履约信誉分值为X分; (二)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履约信誉分值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三)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履约信誉分值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四)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履约信誉分值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 1、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得分按照《**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确定。信用分保留2位小数,下一位“四舍五入”。 2、以**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得分为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第2.1.1、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资格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详细评审。 3、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单位不足3家(含3家),则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评分;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单位不足2家(含2家),****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进行认定,****委员会认定继续进行下一步评审,则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评分,推荐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单位进行第二信**标及评审。 4、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单位超过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条第2.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打分、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汇总,并按照本条规定的原则推荐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则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和评审。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推荐原则如下: a、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b、各评分因素(若该评分因素含细分项,按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别计算得****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为各项的评分之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在充分掌握投标人基本情况基础上,独立对各评分因素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评分应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为依据。对各评分因素(若该评分因素含细分项,则为评分因素细分项)评分低于其权重得分60%的需在评标报告予以说明。 c、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和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且得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d、若第一个信封评审中出现2份或2份以上评审得分相同并影响到是否能通过评审时,则优先推荐“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若“履约信誉”得分也相同,则优先推荐“主要人员”得分高的投标人;若“主要人员”得分也相同,则先优先推荐“企业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若“企业业绩”得分也相同,则优先推荐“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投标人。 5、招标人仅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6、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7、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2)第一个信封“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3****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8、****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secondI d=1 secondCode=main ) 同步发布。
10、真实性要求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 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 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开标当 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 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 ( http://47.****.140:8088/# ) 。 移 动 CA 驱 动 、 硬 件 CA 驱 动 下 载 地 址 : https://ycggzy.****.cn/gb-web/#/login
3)“**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cn/open/#/login
4)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 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https://49.****.17:7082//jsztk/#/login
5)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 189****5322 **数科CA(原国信CA)**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6)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中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中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目招标中拒绝其参 加投标;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 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沿海经济区科创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0****225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凌州东路8号**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18-****5121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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