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工程-32排螺旋CT机采购 | ||
| 品目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7日 16: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唐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74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府对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91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宏业工程****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静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工程-32排螺旋CT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3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31参数“1.6.****中心距:≥57cm”修改为:“1.6.****中心距离:57cm±10%范围内”。
2、原招标文件P31 参数“2.10.球管大焦点:≥1.3”。修改为:“2.10.球管大焦点≤2.0”。
3、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合同生效甲方通知乙方排产,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设备可以正常运转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设备正常运转使用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45%;剩余5%质保金,3年质保期满付清(无息)”。
更改为“合同生效甲方通知乙方排产,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设备可以正常运转,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设备正常运转使用6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上午九点,现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1月12日上午九点。
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6-10-27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政府对面
联系人:林强
联系电话:151****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宏业工程****公司
单位地址:**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137****67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静
电话:137****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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