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常熟市)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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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市)
发布日期: 2026-10-28 13: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能源船舶甲醇动力系统陆上联调试验平台项目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船舶甲醇动力系统陆上联调试验平台项目

**市**市常福街道**路40号

****

**市****公司

实验室年设计检测联调能力为10船套甲醇电动系统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甲醇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发电机运行废气经2套**催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脉冲除尘后在车间外无组织排放,钻铣床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催化载体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