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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能源船舶甲醇动力系统陆上联调试验平台项目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新能源船舶甲醇动力系统陆上联调试验平台项目 | **市**市常福街道**路40号 | **** | **市****公司 | 实验室年设计检测联调能力为10船套甲醇电动系统 |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甲醇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发电机运行废气经2套**催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废气经脉冲除尘后在车间外无组织排放,钻铣床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催化载体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