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2026年9月28日,****在**县组织召开了“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形成了《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规定,现将验收材料(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单位名称及地址:****,**省**市**县神华东路1号
联系人:朱涛
联系电话:0517-****1660
邮编:211600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