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住宅小区室外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金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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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8

项目名称 金****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境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华祝杰
联系人 柏宇 联系电话 180****3166
项目投资(万元) 17231.26 环保投资(万元) 1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0-28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在**市**县30****停车场布设163****电站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1630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同步建设变配电系统、土建基础设施及安全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对产生的固体垃圾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主要采取集中隔离堆放,及时清理运送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期间,应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作业,必要时对噪声采取消声和隔声的措施。
承诺:**** 华祝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华祝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