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镇归仁镇界集镇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金锁镇归仁镇界集镇风电项目已由宿****办公室以宿政管投资发(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县金锁镇、归仁镇、界集镇境内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6.25MW,叶轮直径 220m,轮毂高度 160m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MW,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额约12158.79万元。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地质勘察与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根据甲方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设计人向****银行保函),完成项目地质勘察与初步设计且初设通过审查后付合同价的40%,完成施工图设计且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核结束后付清余款(无息)。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全部主体工程(不包含升压站)及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岩土工程勘察、必要的水文勘察与调查);风电机组微观选址复核与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审查配合;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配合;设计相关专项专篇编制;主要设备材料清册、设备与材料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编制配合;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验收等后续服务。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金锁镇归仁镇界集镇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包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所有内容。
1.8本项目预算价为83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3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具体评标办法及细则如下:投标报价(30分),人员配备(16分),投标人业绩(1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技术部分(39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两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2.2.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伍军人无法提供缴纳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勘察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f.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并承担本项目所有工程设计任务;
g.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8 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4.4.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5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 09:00至2026年11月05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bszn/005008/****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咨询电话:0527-****8520。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地 址: | ****广场 | 地 址: | ****广场1002 |
| 联 系 人: | 许翔 | 联 系 人: | 邓晓慧 |
| 电 话: | 181****9797 | 电 话: | 158****4021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邮 编: | 223900 | 邮 编: | 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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