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智慧充电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城乡智慧充电网建设项目(二期)(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JSJY111********4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乡智慧充电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办公室(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沛政务办备{2025}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城乡智慧充电网建设项目(二期)(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城乡智慧充电网建设项目(二期)
2.2 建设地点:****
2.3 建设内容:本项****中心停车场、**路、****停车场、天时广场及部分零散点****电站1座及相关配套变压器和基础设施等(所有充电桩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新设备必须具备接入甲方指定平台及国家清算平台的技术条件)。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项目概况:
本项****中心停车场、**路、****停车场、天时广场及部分零散点****电站1座及相关配套变压器和基础设施等(所有充电桩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新设备必须具备接入甲方指定平台及国家清算平台的技术条件)。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平台、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进场开工至验收资料报送相关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采购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充电设施设备、变配电设备、高低压电缆、智能化设备(道闸、监控、地锁等)等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提交、设备使用人员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网络通讯服务。
平台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考虑后期系统接入的需要,要求投标人的充电设备能够与招标人项目运营平台建立通讯、实时监控和运营管理功能且接入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国家清算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开放接口、配合协议接入等,相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4年。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1140.4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期:60日历天
2.9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下载2.9.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含2家),且明确确定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报价(30分) 技术参数(20分)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10分) 企业商务资质(15分) 工程业绩(5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0%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1) | 技术参数(20分) | 技术参数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内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 加“▲”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余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加“▲”项技术参数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具备CMA和CNAS认证标识)的关键信息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产品型号页、检测依据标准页、主要性能指标结论页、检测机构盖章页等能佐证响应内容的核心页面),无需提供完整报告全文。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上述关键页,若未提供关键页,或所提供的关键页内容不足以证明其响应真实性,或响应内容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均视为不满足。 | 20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5分) | 投标人业绩 | 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须具有充电桩的类似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①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双方盖章、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章认可,方为有效)。 | 5 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3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2 分,每偏低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1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 | 30 分 |
| 2.3.4(4) | 企业商务资质(15分) | 企业资质证书 |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以及****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证明材料方为有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 3分 |
| 协同管理能力 | 为保障项目在数字化交付与长期运维中的系统整合度与业务协同性,对投标人或充电桩设备制造商已建立持续改进的标准化软件研发流程,能够有效支撑复杂系统的开发与交付。持有有效的SPCA三级或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的,得3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3分 | ||
| 实验检查能力 | 投标人或充电桩设备制造商具有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且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包括至少包含充电设备和充电连接装置等内容的得2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由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及CNAS官网查询截图(检测范围缺项或未提供视为不满足)加盖投标人公章得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分 | ||
| 项目团队成员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级高级及以上职称、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其中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一个人有多本证书的或同类别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前近6个月社保,未提供不得分。) | 7分 | ||
| 2.3.4(5) |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 1.总体概述(5分) |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安装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1、内容全面具体详实,针对性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得5分; 2.内容较全面翔实、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3.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5分 |
| 2.采购运输方案(5分) | 对设备采购、设备运输、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分 | ||
| 3.施工管理方案( 5分) | 对施工计划、施工进度控制、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分 | ||
| 4.施工的重难点(5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分 | ||
| 2.3.4(6) | 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10分) | 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8分) | 对培训方案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及项目整体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8分 |
| 质保期(2分) | 质保期不低于4年,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2分 | ||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入围方式、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10月28日 9 时 00 分至2026 年11月3日 17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11月18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汉邦路5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 孟伟
电话: 0516-****2658 电话: 0516-****880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孟伟
邮编: ****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16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1166
10.3异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孟伟,联系电话:0516-****8809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