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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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区洪庄路7-1号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五星街道新庄村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359000.00元/年
交易面积: 2666.42平方米
联系方式: 农村产权交易乡镇登记员(****5113)
| 乡镇(街道) | 五星街道 | 村(社区) | 新庄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10-15 |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2666.42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市**区洪庄路7-1号出租:坐落于**市**区洪庄路7号,出租面积2666.42平方米,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租金交易挂牌价为362633元/年。交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本标的现状为:出租(2026年9月30日到期)。 |
| 项目位置 | **市**区五星街道新庄村 |
| 项目四至 | **:园区 南至:道路 西至:道路 北至:道路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该租金为挂牌价,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2、由**中南****公司2026年9月8日出具的《**市**洪庄路7-1号室内装饰装修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对**市**区洪庄路7-1号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估价结果为人民币玖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973400.00元)。新承租户竞得该房屋后,除需支付租金外,还须向原承租户支付人民币玖拾柒万叁仟肆佰整(¥973400.00元)的装修补偿费。3、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行业。 4、****村委承租押金60000元 。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2、本标的承租对象为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企业,年销售额150万美元以上(含)(以2025年度财务申报汇总表证明为准),否则不予出租。3、意向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线下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出租方审核合格后方具备竞租资格;(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2025年度的财务申报汇总表;(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五星街道洪庄路8号,联系方式:钱军 0519-****5113 。 |
| 项目审查表 | 1.jpg2.jpg3.jpg4.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新庄村十三届四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pdf |
| 所有权人 | **** |
| 使用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市**区洪庄路7-1号出租:坐落于**市**区洪庄路7号,出租面积2666.42平方米,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租金交易挂牌价为359000元/年。交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本标的现状为:出租(2026年9月30日到期)。 |
| 交易面积 | 2666.42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70000.00 |
| 交易底价 | 359000.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6-10-28 14:00~2026-10-28 14:20 |
| 出价延时 | 60秒 |
| 加价幅度 | 4000元/年 |
| 底价 | 359000.00元/年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6-10-28 |
| 成交单价 | 359000.00元/年 |
| 成交总金额 | ****000.00元 |
| 补充说明 | 1、该租金为挂牌价,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2、由**中南****公司2026年9月8日出具的《**市**洪庄路7-1号室内装饰装修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对**市**区洪庄路7-1号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估价结果为人民币玖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973400.00元)。新承租户竞得该房屋后,除需支付租金外,还须向原承租户支付人民币玖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973400.00元)的装修补偿费。3、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行业。 4、****村委承租押金60000元 。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2、本标的承租对象为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企业,年销售额150万美元以上(含)(以2025年度财务申报汇总表证明为准),否则不予出租。3、意向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线下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出租方审核合格后方具备竞租资格;(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2025年度的财务申报汇总表;(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五星街道洪庄路8号,联系方式:钱军 0519-****5113 。 |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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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村十三届四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