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梅梁****泵站引水侧除险加固工程 | **市**区大渲河河道 | **** | **市博****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区大渲河河道,****泵站****泵站至镇山潭实施除险加固,主要内容为驳岸加固及河道护底。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集团****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冲洗、车辆轮胎清洗、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运输应有遮盖,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间,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并采取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扬尘排放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施工期应做好减震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标准限值,夜间10点至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管理部门另行审批。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土方工程挖方尽量回填;建筑垃圾外运至合规场所;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单位清运。 | 0510-****8959 ****@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