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中心乐器租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恒业****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2027****中心乐器租赁项目。
2、项目地点:**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内容:****剧院年度各类演出正常开展,鉴于钢琴、钢片琴、竖琴、低音提琴大号等专业乐器购置成本较高,且存放、维保管理难度较大,因此拟采用租赁方式解决全年演出所需乐器设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钢琴、钢片琴、竖琴、大号、低音提琴、大提琴、定音鼓、低音大鼓、大军鼓、小军鼓、大锣、对镲、谱架等乐器的租赁、运输、安装、调律及售后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投资额约8.105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服务期:1年。每场演出前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的视同弄虚作假。
5、其他要求:
推荐品牌:详见报价清单。
注:本项目投标人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选择一种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时无需选择某一具体品牌,但供货时必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供货。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将不得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到**恒业****公司(地址:**市**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联系人:任工,联系号码:133****0318,微信号:133****0318)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恒业****公司
地址:**市**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