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三条(三)项第9点(3)款的原文“次项目综合评分中的技术响应评分比重设置为90%(权重),价格响应评分比重为10%(权重),评审总分值为100分。”,现予以更正为:次项目综合评分中的技术响应评分比重设置为70%(权重),价格响应评分比重为30%(权重),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2)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条第1点“技术响应评审表:(90分)”,现予以更正为:技术响应评审表:(70分),具体更正后的技术响应评审表以本更正公告的附件“技术响应评审表:(70分)”为准。
(3)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条第2点的原文“最后报价响应评审:(10分)(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定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现予以更正为:最后报价响应评审:(30分)(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定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4)原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的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现提交截止时间予以更正为2026年11月10日14时。
(5)原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整,现项目开启时间予以更正为2026年11月10日14时整。
3.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条款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2.本更正公告和原采购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更正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青年中路128号四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3-****6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
地址:**市**区**大道388****中心)2幢6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0399、188****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0399、188****7798。
五、附件
1.技术响应评审表:(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