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现对《****制造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制造厂地块(以下简称“客车厂地块”)位于**省**市**区五星街道常新路138号,占地面积168015.7m2(约252.02亩)。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2、Ra)、城市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
地块内最早为农田。1956****制造厂在本地块内开始生产,主要从事汽车、客车及零配件制造、加工等业务;2007年客车厂破产,厂房空置至2011年;2012年至2022年客车厂厂房租予非生产型企业使用;2023年厂房拆除后地块闲置;2025年初地块完成覆绿并新挖4个景观用水塘;2025年10月其中3个水塘回填。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内西南侧为覆绿地块,其余区域为空地,部分长有杂草,部分覆盖有防尘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工作,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常环土〔2023〕102号)等相关导则和指南编制了《****制造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合计布设了117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土壤对照点),钻探深度6.0 m,共采集1404个土壤样品,送检468个土壤样品;合计布设31口浅层地下水监测井(含1口地下水对照井),建井深度6.0 m,采集并送检31个地下水样品。此外在地块内水塘采集并送检1个底泥样品和1个地表水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含关注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二氯乙烷、镍、砷、汞、铅、镉、铜、六价铬、苯并[a]芘、苯并[a]蒽、等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加测锰、锌、氰化物、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共计52项;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含全部土壤样品检测指标,部分点位加测硫酸盐,共计53项;底泥及地表水样品检测分析指标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含关注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1,2-二氯乙烷、镍、砷、汞、铅、镉、铜、六价铬、苯并[a]芘、苯并[a]蒽、等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
(1)土壤调查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共13项(不含pH),包括重金属8种(铜、镍、铅、镉、汞、砷、锌、锰)、挥发性有机物3种(1,2-二氯乙烷、苯、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种(苯并[b]荧蒽)及石油烃(C10-C40)。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选用标准值。
(2)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共计11种,包括pH、重金属8种(铜、汞、砷、镉、镍、铅、锌、锰)、硫酸盐以及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所检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及其它参考标准。
(3)地表水及底泥调查结果
地表水样品检出因子共计5种,包括:pH、重金属3种(铜、砷、镍)以及石油类(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样品检出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及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底泥样品检出污染物共7项(不含pH),包括重金属6种(铜、镍、铅、镉、汞、砷)、石油烃(C10-C40),底泥样品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项目地块内土壤及底泥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他选用标准值;地下水所检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及其他参考标准;地表水样品所检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项目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四、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联系人:宣珂
委托单位联系电话:137****2806
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方**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51****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