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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项目建设过程中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均不属于(未达到)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范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建设单位应编制《**碱渣治理与**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一阶段)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现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碱渣治理与**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省**市**区**碱厂渣池北侧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碱渣治理与**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一阶段)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9****6115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上述电话,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一般变动影响环境分析报告
链接: https://pan.**.com/s/1NjKER0bPIP0cFZs1B4XbAw 提取码: u9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