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受理江苏金迪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江苏-徐州-贾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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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10-27
信息名称: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受理****年产4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时效: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受理****年产4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年产4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

联系电话: 0516-****5899 邮 箱:****@126.com

通信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市****广场北100米)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年产4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

建 设 地 点

**省****工业园****社区快速通道北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集团****公司

受 理 日 期

2026年10月27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 目 概 况

****拟投资2000万元,在******工业园****社区快速通道北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40万套电动车配件项目”(扩建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的生产线、设备,对现有的电泳线、涂装线与预处理线进行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并利用现有项目的生产设备,提高现有项目的生产时间以扩建产能。目前,该项****工业园****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备案证号:徐园管备〔2026〕24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治理措施:(1)1#涂装线腻子打磨、涂胶、刮腻子及腻子晾干废气、1个面漆喷漆室废气合并后经“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DA013排放。 (2)1#涂装线3个面漆喷漆及全部面漆烘干、清漆烘干废气合并后经“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DA012排放。 (3)1#涂装线面漆找补喷涂及烘干、清漆喷漆、电泳及烘干合并经“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与电泳锅炉燃烧废气由1根20m高的DA011排放。 (4)3#涂装线电泳、电泳烘干、涂密封胶、腻子打磨烘干、中涂漆喷涂、中涂漆烘干、烘干天然气燃烧合并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DA014排放。 (5)3#涂装线清漆喷涂、清漆烘干、面漆喷涂、面漆烘干、烘干天然气燃烧尾气合并经“水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DA015排放。(6)5#涂装线的腻子烘干、喷中涂漆及烘干、喷清漆及烘干、RTO天然气燃烧尾气合并经“水帘+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蓄热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DA016排放。(7)6#涂装线的电泳线废气、腻子烘干、喷涂及烘干废气、RTO天然气燃烧尾气合并经“水帘+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DA017排放。(8)危废库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9)5#涂装线腻子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DA022排放。(10)6#涂装线腻子打磨废气经各自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15m高的DA026、DA027、DA028排放。(11)5#、6#涂装线中烘干室采用天然气加热的热风循环装置产生热风进行烘干工件。热风循环装置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尾气单独由DA029、DA030排气筒排放。(12)5#机加工线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依托DA007、DA008、DA009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依托DA007、DA008、DA009排放,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依托DA009排放。(13****处理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依托现有DA004排放。本项目运营期焊接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限值;烘干设备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加热,催化燃烧使用电加热,RTO燃烧炉采用天然气加热;1#涂装线的腻子打磨、涂胶、刮腻子及腻子晾干、面漆喷漆室废气中的T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1#涂装线面漆喷涂、面漆烘干和清漆烘干废气中的T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烘干室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对工件进行烘干,天然气尾气与工件直接接触,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1#涂装线面漆找补喷涂及烘干、清漆喷漆、电泳及烘干、电泳锅炉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烘干设备与锅炉燃烧尾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从严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排放限值;3#涂装线中电泳及电泳烘干、涂胶、腻子打磨及烘干、中涂漆喷涂及烘干、烘干室燃烧废气中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烘干室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对工件进行烘干,天然气尾气与工件直接接触,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3#涂装线清漆喷涂、清漆烘干、面漆喷涂、面漆烘干、烘干天然气燃烧尾气中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烘干室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对工件进行烘干,天然气尾气与工件直接接触,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5#涂装线的腻子烘干、喷中涂漆及烘干、喷清漆及烘干、烘干设备天然气燃烧尾气、RTO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烘干室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对工件进行烘干,天然气尾气与工件直接接触,与RTO装置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5#6#共用电泳及电泳烘干、6#涂装线腻子烘干、喷漆及烘干废气中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烘干室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对工件进行烘干,天然气尾气与工件直接接触,与RTO装置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漆库存放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5#涂装线腻子打磨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6#涂装线的腻子打磨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排放限值;5#、6#涂装线的烘干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尾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限值要求;5#焊接、打磨、下料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排放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依托现有综合废水****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石油类、LAS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处理厂排放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总锌、总锰、全盐量参照执行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处理厂排放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风机、各类机械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选型、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可降低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废料、废焊丝、残次品零部件、除尘灰、废焊渣、废布袋、废砂纸、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一般物料等):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腻子、废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材料、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沸石转轮、废漆渣、含油抹布、污水处理污泥、磷化底渣、脱脂底渣、电泳底渣、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废渣、废酸洗液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