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液预处理设施、污泥烧结、熔炼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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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9

项目名称 废液预处理设施、污泥烧结、熔炼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龙虬镇环保产业园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姚瑶
联系人 赵先辉 联系电话 130****6528
项目投资(万元) 2100 环保投资(万元) 2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的排放标准,使处理后的废气各项指标达到且优于国家标准,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1)废液预处理线东侧生产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整体改造为高能离子+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植物液喷淋+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废液预处理车间西侧处置设施、罐区呼吸及三效蒸发产生的废气处理设施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整体改造为两级碱喷淋+除湿+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污泥烧结、熔炼烟气处理设施新增RTO尾气处理设施,整体改造为机械表冷重力除尘+活性炭、消石灰喷射+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二级)+RTO尾气处理设施+SCR脱硝装置。本次改造仅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废气排放方式、排气筒数量及高度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液预处理线东侧生产设施废气采取高能离子 碱喷淋 次氯酸钠喷淋+植物液喷淋+UV光解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边大气
有环保措施:
废液预处理车间西侧处置设施、罐区呼吸及三效蒸发产生的废气采取两级碱喷淋 除湿 UV光解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边大气
有环保措施:
污泥烧结、熔炼烟气采取机械表冷重力除尘 活性炭、消石灰喷射 袋式除尘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二级) RTO SCR脱硝装置措施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边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更换的废活性炭进入本厂废活性炭再生车间自行利用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承诺:**** 姚瑶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姚瑶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4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