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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00684A | 建设单位法人:西尾秀樹 |
| 莫燕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黄**路388****工业园**空港园11-AB |
| **金属制品热处理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黄**路388****工业园**空港园11-AB |
| 经度:119.841780 纬度: 31.88511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6-18 |
| 常新环表〔2014〕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0-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00684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500684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1MAE38C3M0F | 竣工时间:2026-05-11 |
| 2026-05-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1 |
| 2026-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汽车用冷间锻造零件180万个/年、柴油机及汽油机燃油喷射装置900万套/年、汽车用继电器零件240万套/年、冷/热间锻造用金属模具2500公斤/年、机械零件不锈钢零件120万个/年、自行车用刹车零部件720万套/年 | 实际建设情况:2019年一阶段已验收:年产汽车用冷间锻造零件120万个、柴油机及汽油机燃油喷射装置600万套、汽车用继电器零件160万套、冷/热间锻造用金属模具1667公斤、机械零件不锈钢零件80万个、自行车用刹车零部件480万套的生产能力。 本次验收产能:年产汽车用冷间锻造零件60万个、柴油机及汽油机燃油喷射装置300万套、汽车用继电器零件80万套、冷/热间锻造用金属模具833公斤、机械零件不锈钢零件40万个、自行车用刹车零部件240万套的生产能力。 |
| 项目为分阶段验收,2019年8月已完成一阶段验收,本次对剩余产能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深冷热处理:部件→脱脂清洗→淬火→深冷处理→回火→检验→包装→入库 样品→外观检测→硬度检测→切割→研磨→金相 消磁热处理:部件→脱脂清洗→消磁退火→检验→包装→入库 样品→外观检测→磁力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深冷热处理:部件→脱脂清洗→淬火→深冷处理→回火→检验→包装→入库 样品→外观检测→硬度检测→切割→研磨→金相 消磁热处理:部件→脱脂清洗→消磁退火→检验→包装→入库 样品→外观检测→磁力检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脱脂清洗工序和淬火工序废气收集后共同经过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②回火工序和消磁退火工序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淬火、脱脂清洗工序废气一起经过1套(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②回火工序和消磁退火工序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 本次在原有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前分别增加油雾净化器。已完成环评登记,环评登记表备案号为:202********000064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一室真空炉为2台 ②过滤残渣0.8t/a、废热媒体油0.25t/a、废真空泵油1t/a、蒸馏残渣0.2t/a、废活性炭0.33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过滤残渣代码原环评为HW06 261-006-06;废活性炭代码为HW06 261-005-06。 ④废气执行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一阶段已验收1台。本次验收实际一室真空炉为2台,增加1套一室真空炉作为备用 ②实际固废全厂产生量:过滤残渣1.6t/a、废热媒体油(脱脂清洗工段)0.25t/a、废热媒体油(油雾净化器废气处理)0.1t/a、蒸馏残渣0.4t/a、废真空泵油(消磁退火、淬火工段)1t/a、废真空泵油(油雾净化器废气处理)0.1t/a、废吸油棉(地面清理)0.2t/a、废活性炭0.66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过滤残渣代码更新为HW49 900-041-49;废活性炭代码更新为HW49 900-039-49。 ④废气执行标准更新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 ①本次增加1台一室真空炉作为备用,此变动未新增污染物,不增加产能。 ②本次在原有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前分别增加油雾净化器。此变动增加了废热媒体油和废真空泵油的产生量,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过滤残渣代码由原环评的HW06 261-006-06更新为HW49 900-041-49;废活性炭代码由原环评的HW06 261-005-06更新为HW49 900-039-49。废活性炭产生环节实际为废气处理。 ④原环评全厂固废产生量:过滤残渣0.8t/a、废热媒体油0.25t/a、废真空泵油1t/a、蒸馏残渣0.2t/a、废活性炭0.33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本次验收后固废全厂产生量:过滤残渣1.6t/a、废热媒体油(脱脂清洗工段)0.25t/a、废热媒体油(油雾净化器废气处理)0.1t/a、蒸馏残渣0.4t/a、废真空泵油(消磁退火、淬火工段)1t/a、废真空泵油(油雾净化器废气处理)0.1t/a、废吸油棉(地面清理)0.2t/a、废活性炭0.66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气执行标准由原环评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更新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以上变化均不会新增污染因子,均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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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①淬火、脱脂清洗工序废气一起经过1套(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②回火工序和消磁退火工序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油雾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检测,脱脂清洗、淬火和回火、消磁退火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 1 | 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减振、厂房隔声 | 经监测,厂界东、南、西侧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北厂界紧靠邻厂,不满足检测条件。 |
| 1 | 一般固体废弃物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日常管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82号)及《****环境局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常环固〔2025〕4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体函〔2026〕18号)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及日常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 号)。 | 经核实,固废堆场位于车间内,大小约25平方米,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设置标志牌,并制定台账。危废仓库满足防风、防雨等要求,位于车间内,大小约为25平方米,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标志牌,并制定台账和管理计划。验收监测期间,一般固废(滤渣、废砂纸、废品、边角料)、危险固废(废热媒体油(脱脂清洗工段)、废热媒体油(油雾净化器废气处理)、蒸馏残渣、废真空泵油(消磁退火、淬火工段)、废真空泵油(油雾净化器废气处理)、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和生活垃圾。滤渣、废砂纸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品部分外售综合利用、部分交由客户;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固废处理率100%。 |
| 1 | 1、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生产车间、实验室、危废仓库等各环境风险区域配置应急物资; 2、开展环保设施安全评价; 3、制定科学安全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包括定期检查工作,运行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4、危废仓库按要求设置防腐防渗防流散措施,并配备应急桶等收容设施。 | 1、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生产车间、实验室、危废仓库等各环境风险区域配置应急物资; 2、开展环保设施安全评价; 3、制定科学安全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包括定期检查工作,运行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4、危废仓库按要求设置防腐防渗防流散措施,并配备应急桶等收容设施。 |
|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给水、排水、供电均依托租赁方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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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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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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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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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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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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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