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30 15:3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110千伏延巷81N线18#~20#段迁改工程 | **省**市**市华士镇 | **** | **市****公司 | 110kV延巷81N线迁改段起于现状延巷18#小号侧**耐张杆G1,止于现状延巷 20#塔小号侧**耐张杆 G2;110kV延巷81N线延西支线迁改段起于** F1 分支杆,止于延巷/延西01#大号侧**耐张杆G3。**单回路架空线路约0.388km,**单回路4基耐张钢管杆。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单回路架空线路约0.612km。 | 施工期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要做到大气污染防治 十达标 中的 围挡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 等,使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将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表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施工人员居住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项目塔基基础开挖、旧塔基拆除时先进行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再进行开挖,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拆除的杆塔基座进行清除,清除地下1m左右的混凝土,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在清挖通道时,尽量减少周围土方开挖量,拆除导线及附属金具时,做好施工防护及回收。项目施工前应对工程占用区域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地面。 营运期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本项目输电线路导线架设高度应严格执行设计架设最低高度要求,线路导线最低对地距离20m;确保导线架设精度,避免因施工误差导致局部电场、磁场水平偏高;加强导线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减少导线表面毛刺、损伤,降低导线表面电场畸变风险。 (2)噪声: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以减少电晕放电,降低可听噪声,减少输电线路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名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5560,0510-****5522
通讯地址:****中心12号楼,**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