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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迁建智能漏电保护装置、五金件、塑料制品生产及加工项目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迁建智能漏电保护装置、五金件、塑料制品生产及加工项目 | **市支塘镇阳桥(2)黄泥娄103号恒智(支塘)高端智造产业园4号楼 | **** | **市****公司 | 项目建成后年产智能漏电保护装置300万套、五金件150万套、塑料制品100万套 |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回流焊、人工焊接、注塑、涂漆废气经过滤棉+****设备处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其他未收集到的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分别以注塑、冲压车间、流水线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锡渣、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