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低碳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低碳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低碳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11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其他工程 | ||||||||||||||||||||||||||||||||||||||||||||||||||||||||||||||||||||||||||||||||||||||||||||||||||||||||||||||||||||||||||||||||||||||||||||||||||||||||||||||||||||||||||||||||||||||||||||||||||||||
| 公告信息 | 低碳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低碳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已由响****办公室以响政服投资备(2026)1565号、1566号、1569号、1572号、1579号、1695号、1696号、1697号、1698号、1699号、1764号、1769号、1770号、1771号、1773号、1774号、1775号、1776号、1777号、1840号、1933号、1934号、2021号、2022号、2242号、2243号、2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低碳园区智慧能源聚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低项目利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27处**,建设屋顶光伏、车棚光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68MWp;同时在其13****电站约38MWh;在22处点位建设充电桩约18MW。并通过建设智慧能源聚合体对光伏、储能、充电桩进行统一控制和实时统筹协调。项目总投资约2.91亿元(暂估)。 2.4 合同估算价:****969.68元 2.5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时间、要求,工程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项目行政审批、权证办理事宜;项目实施方案的考察、协助业主聘请或召集专家评审会等决策工作;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分解计划、专业分包招标计划;协助委托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联合检查;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过程中各项(EPC合同中约定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除外)备案手续;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中的全部手续办理事宜,如: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建设工程产权证办理;移交阶段的工程、设备安装等资产清点、见证等。项目管理单位需安排专人进行办理,招标人将全程进行配合办理;投资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分析,并提供投资决策参考意见;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及招标人提出建议。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总承包范围以外由招标人自行招标实施的工程、设施设备等施工、安装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按招标人现场要求因服务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需提交、编制、审核的相关汇报材料;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二次招标所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不单独计取费用)。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负责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提出付款建议;承包人提出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按业主要求对项目进行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做好材料、设备询价定价,并负责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工作;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根据工程合同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并出具审定单和审计报告;配合招标人整理财务决算资料;档案整理。 2.6 服务期限:暂定420日历天。 注:本项目分期分批次实施。自签订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完成本项目所有权证办理及资料整理归档、报送、备案。与工程施工同步,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7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8 ****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全过程咨询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安装)(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下同)三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且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全过程咨询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全过程咨询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建(监)工程:(1)若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该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若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在建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全过程咨询负责人从2026年 8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26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cn/gb-web/#/login 8.4“**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3535或0515-****3538 (3)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 **数科CA(原国信CA)**专线:0515-****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7878 苏招通APP**专线:189****5322 苏e通APP:400-****-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政府网https://ggzy.****.cn:8100/zbtbv2022/index.html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珠江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人:戴女士、陆先生 电话: 138****7025 电话:150****5922、183****684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陆冬冬 邮编:2244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2240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5-****667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市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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