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100、****8069
传 真:0514-****3750
邮箱地址:****@163.com
通讯地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示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生产处理10万件半导体核心零部件项目 | **城南经济新区 | **** | ******公司 | 项目投资1000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建设1条半导体生产设备零部件生产线和13条半导体生产设备零部件清洗修复线。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生产和修复处理10万件半导体设备零部件的能力。 | 1.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具体反馈意见,无反对意见。 2.2026年9月29日—10月16日,****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诚信守法承诺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各类含重金属废水、有机废水、酸碱废水等,其中含砷废水单独收集,经沉淀、超滤、RO反渗透等处理措施后**回用,浓水经蒸发处理后作为危废委托处置。其余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再接管至****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各类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含尘废气、有机废气等,其中喷砂、熔射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采用四级氧化还原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溶剂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包括喷砂机、高压冲洗机、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厂内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类别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各类物料跑冒滴漏,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规范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6.环境风险管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规范本项目各类风险物质(如氢氟酸、硫酸等)的使用和贮存过程中的管理,合理控制最大贮存量,落实应急防范措施,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次生环境污染情形。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