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2026年度)结算复审(二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由****负责实施的**区城乡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2026年度)结算复审(二审)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区城乡供水设施综合提升工程(2026年度)结算复审(二审)服务。
2.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0.04%、效益收费为本项目核减额的18%。
2.3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等,审核(复审)工程造价;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复审)确定;
(4)编制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复审)报告;
(5)竣工结算审核(复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时间止。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30天出具工程二审结算审定单(合同签订日至提交审核成果文件)。
2.6 质量目标: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备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3.2拟派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等,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支行104********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险、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险、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人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赔偿的权利。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6年11月4日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车站西侧**不夜城)】。
也可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需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2020,153****1706(微信同号)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7、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对于无故放弃中标的中标单位,我局将根据情况将中标单位纳入招投标黑名单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9.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依法享有招标自主权,招标人依据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等,自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本次招标活动。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6时00分
地点:****16楼会议室。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16时00分
地点:****16楼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青年东路5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15-****09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139****6209、0515-****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