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补充备案的通知

审批
江苏-徐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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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6-10-30
信息名称: 关于对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补充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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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补充备案的通知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治丧,我局已对辖区内从事殡葬中介服务的组织(个人)进行实地走访摸排,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前期尚未摸排到的或近期新从事殡葬中介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请按照此通知要求主动进行补充备案。

一、备案对象

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相关殡葬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包含白事先生。

二、备案时限

1.现有符合条件的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2026年11月20日前主动申请备案。

2.新从事以上殡葬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材料

1.《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从业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服务项目和价格清单;

6.殡葬中介服务组织(个人)备案承诺书。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须在30****事业局民政科提交变更申请。停止从业的,须在30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四、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市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424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人员:汤月娟

咨询电话:0516-****6306

五、备案流程

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受理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备案。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一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清单。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备案信息统一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备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完成更新,对外公示发布的商品及各项服务信息,应当与实际运营情况保持真实一致。

3.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对违规经营、超过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殡葬秩序的行为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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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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