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定检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压力管道定检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压力管道定检服务,主要包括95条共计26063.2米压力管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服务地点:**省******基地
服务期: 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根据采购人装置达到检验条件的时间确定,甲方在检验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时进驻现场。
2. 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持有效的、由国****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机构类别为甲类检验机构(B1 级及以上),核准的定期检验项目须覆盖工业管道(核准项目代码 DD3)。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服务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合同首页
(2)合同范围页
(3)合同签章页
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其合同关键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双方名称、服务范围、签订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如不提供、不清晰无法辨识、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由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持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压力管道检验师(或高级检验师)资格。
(2)项目检验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检验技术负责人须为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由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持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压力管道检验师或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员资格。
(3)项目HSE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HSE负责人须为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由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扫描件。
(2)项目检验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扫描件。
(3)项目HSE负责人社保证明。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
3.2 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平台进行注册(免费)。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省******基地石化七道16号生产管理楼308室
联系人:彭楚令
电话: 150****6271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59****中心B座19层1901室
联系人: 涂宝强
电话: 139****5827
电子邮件: ****@sinochem.com
项目负责人:涂宝强
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2892
6. 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 监督部门
采购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财务管理部,黄大伟,136****3273,****@s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10-****3272, ****@sinochem.com
本项目业务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条。
8. 其他
8.1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获取、报价、评审和成交均在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e.sinochem.com)进行。
8.2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供doc格式及其盖章扫描件)提出。
日期: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