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天地图﹒**“ |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11:4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25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第三开标室(**区) | ||
| 预算金额 | ¥11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5****3343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嘉源大厦6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22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道开元路公交首末站综合楼3-29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萍 | ||
| 项目概况 2026年“天地图﹒**“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5 10: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天地图﹒**“
预算金额:110.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5万元
采购需求:
结合**区实际,开展2026年“天地图﹒**”数据融合更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投标人的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测绘航空摄影)。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6-11-25 10: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时间10:0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95****3343
通讯地址:**市新**绿地蓝海D座806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0985b3a609db4cf292586ebe43bc0e1b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嘉源大厦6楼
联系人:黄梓原
联系电话:0516-****9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绿地蓝海D座806室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195****3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电话:195****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