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评分细则中,服务人员中“”具有营业师证书的”调整为“具有营养师证书的”;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大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仅指食堂餐饮服务)
所属行业: 餐饮业
项目预算: ¥921,000
项目地点: ****
预计评审时间: 2026-11-09 09:10
评审地点: ****住建局会议室
采购单位: ****(本级)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电话: 199****1878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11-02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11-09 09: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