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浦头镇耕地占补平衡(联桥村)土地复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关于2026年浦头镇耕地占补平衡(联桥村)土地复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浦头镇耕地占补平衡(联桥村)土地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6592万元
最高限价:75.7273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有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持有有效期内原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 2026年11月9日
2、现场或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3:00时至5:00时(**时间),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或将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缴纳人民币300元整后,代理机构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地点:****(**市**区华山路 606 号二楼(鑫亚机动车检测二楼))
5、文件费: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华山路 606 号二楼(鑫亚机动车检测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3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华山路 606 号二楼(鑫亚机动车检测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 不收取 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 址:**市**区浦头**灵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华山路606号二楼(鑫亚机动车检测二楼)
联系方式: 朱双 136****7295
****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