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6年度第4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南通-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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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10-30
标 题 **市**区2026年度第4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F(2026)15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市**区2026年度第4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政地F〔2026〕152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4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4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通政综﹝2026﹞91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刘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728公顷(耕地0.4489公顷);位于五接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660公顷(耕地0.3660公顷);位于兴东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576公顷(耕地0.15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96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964公顷,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10月23日

**** 2026年10月30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