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6年11月4日 10:1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购销双向交易采取以采竞销的交易方式。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数量的地方储备粮(油)采购(轮入)和销售(轮出)。轮入价格固定,竞价方只需对销售标的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竞价销售标的竞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销售的价格以竞价交易的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采购轮入粮食
1.1 品种:2026年**产优质粳稻
1.2 数量:10000吨,共4个标段。
1.3 质量要求:必须是2026年产新优质粳稻谷,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应符合国标三等及三等质量以上:出糙率≥77%、整精米率≥55%、水分≤14.5%、谷外糙米≤2.0%、杂质≤1.0%(超1.0%拒收)、黄粒米含量0%、互混率≤5%(其中红米≤2%)、黄曲霉毒素B1≤10ug/㎏,铅≤0.2mg/㎏,镉≤0.2mg/㎏,色泽气味正常,主要食品卫生指标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现有陈粮(虫粮)一律拒收,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如杂质指标需通过淌筛处理能达到入库标准的,由中标方自行退回处理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中标方提出申请,经委托方同意后,库点提供过筛整理延伸服务,收取8元/吨淌筛费用。
1.4 入库价格:固定价,仓**板价,2620元/吨。
1.5 轮入时间:2026年11月10日-12月15日(详见交易清单)。
1.6 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关于入库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线下合同,请仔细阅读)
1.7 交收地点:**市****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2.销售轮出粮食
2.1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具体轮出时间详见线下协议,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设定交易底价为仓**板价:2660元/吨,具体出库时间详见交易清单。
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取得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中标方的权益按照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补偿。
2.2 交收地点:**市****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3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3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7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关于线下风险保证金的内容,详见线下合同第五条,请仔细阅读)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竞购人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协议,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粮食入库后,按批次由委托方支付中标方90%稻谷款,余款待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的数量确认单和中标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一并结算。委托方在接到中标方入库完成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品种、数量确认并抽样,数量存在差异时以委托方确认为准。由委托方指定具有CMA质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满仓质量鉴定,对不符合储备粮质量要求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质量检测合格后,委托方凭第三方质检机构报告和双方的数量确认单作为双方账务处理的依据。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双方交收完毕后**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取得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执行。
(四)交易双方具体购销**按照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约定执行。线下合同由委托单位拟定,竞拍人务必自行审阅文件、评估风险,自愿参与竞拍并承担相应权利义务。平台不对合同条款效力承担保证责任。
八、联系方式
****:
张经理 139****2486
**分市场:
顾经理 188****5552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6697
李经理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189****9170
会员报名:025-****0160
资金财务: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82467。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