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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 | 上塘镇 | 村(社区) | 郑集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11-02 |
| 是否续租 | 否 | ||
| 资产类型 | 其他 | ||
| 交易面积 | 9000.00平方米 | ||
| 项目描述 | 一、资产基本情况:1. 资产位置:****学院内;2. 占地面积:院内场地约15亩(约9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双方现场实际丈量为准; 3. 发包范围:仅包含围墙以内院内空地(院内砖瓦结构房屋,原有楼房不包含在本次发包范围内)4. 资产现状:长期闲置,无固定经营使用,符合对外租赁条件。 发包方案:1. 租赁用途及经营要求,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仓储等农业相关经营。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违规搭建、违法排污、从事易燃易爆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涉及用地、环保、安全等审批的,由承租方依法办理。承租方负责租赁范围内日常管护,不得随意破坏原有集体房屋、围墙及附属设施;如需轻微改造,须****委员会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安全。2. 发包范围及现状,发包范围仅包含围墙以内院内空地,院内砖瓦结构房屋、原有楼房及其他房屋均不包含在本次发包范围内,承租方不得占用。发包范围面积约【15】亩,四至为:**【生产水泥路】,南至【六组土地】,西至【生产水泥路】,北至【六组土地】,具体以附件平面图及现状为准。发包后场地面积不重新丈量。报名前投标人应现场踏勘,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范围、面积及标的现状。3. 租赁期限及租金增长机制,租赁期限10年。第1—3年按成交年租金执行;自第4年起每满三年递增5%,即第4—6年按成交年租金×1.05;第7—9年按第4—6年租金×1.05;第10年按第7—9年租金×1.05。4. 租金底价及竞价方式,每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采取网上竞价,以不低于底价、最高应价者中标;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年及以上。无人应价或最高应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流标。5. 保证金及签约退款,投标人须在竞价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委员会签订合同并缴纳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期签约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委员会有权另行发包。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并完成场地交接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6. 投资强度及未达标处理,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累计实际投资额须达到300万元,一年内须达到600万元; | ||
| 项目位置 | **市**县上塘镇郑集村 | ||
| 项目四至 | **【生产水泥路】,南至【六组土地】,西至【生产水泥路】,北至【六组土地】 | ||
| 附属设施 | -- | ||
| 补充说明 | 投资额不含租金、保证金,以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委员会审核认定。未达到前述投资强度的,****委员会有权书面催告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重新发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优先抵扣村集体损失,地上附着物按第7条处理。7. 地上附着物处理(1)原有集体房屋、围墙及附属****委员会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拆除、处置或损坏;造成损坏的,应修复或赔偿。(2)中标人投资的可移动设备、农机具及临时设施归中标人所有,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应在15日内自行搬离并恢复场地原状;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委员会有权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偿。(3)中****委员会书面同意建设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固定建(构)筑物、装修及附属设施,合同正常到期或非因中标人违约解除的,由双方协商折价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残值,评估费由双方各半承担。补偿款优先抵扣欠缴租金、违约金、恢复费用及村集体损失,剩余部分支付中标人;不足部分继续追偿。(4)未经书面同意建设、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或属于违法建设的,不予补偿,由中标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视为放弃相关附着物,****委员会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偿。(5)因中标人欠租、违法经营、投资强度未达标等违约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可移动设备按本条第(2)项处理;经书面同意且合法的固定附着物,****委员会有权选择接收并按本条第(3)项评估补偿,或要求中标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未经同意或违法建设按本条第(4)项处理。农作物、青苗等由中标人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合理期限内自行收获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放弃。8. 租金缴纳及逾期责任,租金按合同约定逐年缴纳,不得拖欠。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时缴纳;以后每年租金应于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30】日缴纳。逾期缴纳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9. 报名、踏勘及咨询意向投标人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方案并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发包方咨询。报名即视为对本方案及标的现状认可。中标后不得以未踏、未咨询或对方案理解有误为由拒绝签约或提出异议,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项目审查表 | 微信图片_202********653_954_97.jpg微信图片_202********655_955_97.jpg微信图片_202********657_956_97.jpg微信图片_202********700_957_97.jpg微信图片_202********701_958_97.jpg微信图片_202********703_959_97.jpg微信图片_202********704_960_97.jpg微信图片_202********706_961_97.jpg微信图片_202********707_962_97.jpg微信图片_202********947_973_97.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微信图片_202********934_963_97.jpg微信图片_202********935_964_97.jpg微信图片_202********936_965_97.jpg微信图片_202********937_966_97.jpg微信图片_202********939_967_97.jpg微信图片_202********940_968_97.jpg微信图片_202********941_969_97.jpg | ||
| 所有权人 | 上塘镇郑集村 | ||
| 使用权人 | 上塘镇郑集村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权证年限 | -- | ||
| 权证名称 |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报名时间 | 2026-11-02 16:46至2026-11-09 17:00 | ||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6-11-09 17:00 | ||
| 交易时间 | 2026-11-10 10:30 | ||
| 交易地点 | 网上交易 | ||
| 流转期限 | 10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一、资产基本情况:1. 资产位置:****学院内;2. 占地面积:院内场地约15亩(约9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双方现场实际丈量为准; 3. 发包范围:仅包含围墙以内院内空地(院内砖瓦结构房屋,原有楼房不包含在本次发包范围内)4. 资产现状:长期闲置,无固定经营使用,符合对外租赁条件。 发包方案:1. 租赁用途及经营要求,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仓储等农业相关经营。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违规搭建、违法排污、从事易燃易爆及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涉及用地、环保、安全等审批的,由承租方依法办理。承租方负责租赁范围内日常管护,不得随意破坏原有集体房屋、围墙及附属设施;如需轻微改造,须****委员会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安全。2. 发包范围及现状,发包范围仅包含围墙以内院内空地,院内砖瓦结构房屋、原有楼房及其他房屋均不包含在本次发包范围内,承租方不得占用。发包范围面积约【15】亩,四至为:**【生产水泥路】,南至【六组土地】,西至【生产水泥路】,北至【六组土地】,具体以附件平面图及现状为准。发包后场地面积不重新丈量。报名前投标人应现场踏勘,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范围、面积及标的现状。3. 租赁期限及租金增长机制,租赁期限10年。第1—3年按成交年租金执行;自第4年起每满三年递增5%,即第4—6年按成交年租金×1.05;第7—9年按第4—6年租金×1.05;第10年按第7—9年租金×1.05。4. 租金底价及竞价方式,每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采取网上竞价,以不低于底价、最高应价者中标;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年及以上。无人应价或最高应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流标。5. 保证金及签约退款,投标人须在竞价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委员会签订合同并缴纳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期签约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委员会有权另行发包。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无欠费并完成场地交接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6. 投资强度及未达标处理,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累计实际投资额须达到300万元,一年内须达到600万元; | ||
| 交易面积 | 9000.0000平方米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20000.00 | ||
| 交易底价 | 20000.00元/年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2026-11-10 10:30~2026-11-10 10:45 |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 加价幅度 | 100.00元/年 | ||
| 底价 | 20000.00元/年 | ||
| 补充说明 | 投资额不含租金、保证金,以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委员会审核认定。未达到前述投资强度的,****委员会有权书面催告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重新发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优先抵扣村集体损失,地上附着物按第7条处理。7. 地上附着物处理(1)原有集体房屋、围墙及附属****委员会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拆除、处置或损坏;造成损坏的,应修复或赔偿。(2)中标人投资的可移动设备、农机具及临时设施归中标人所有,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应在15日内自行搬离并恢复场地原状;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委员会有权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偿。(3)中****委员会书面同意建设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固定建(构)筑物、装修及附属设施,合同正常到期或非因中标人违约解除的,由双方协商折价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残值,评估费由双方各半承担。补偿款优先抵扣欠缴租金、违约金、恢复费用及村集体损失,剩余部分支付中标人;不足部分继续追偿。(4)未经书面同意建设、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或属于违法建设的,不予补偿,由中标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视为放弃相关附着物,****委员会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拆除、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偿。(5)因中标人欠租、违法经营、投资强度未达标等违约情形导致合同解除的,可移动设备按本条第(2)项处理;经书面同意且合法的固定附着物,****委员会有权选择接收并按本条第(3)项评估补偿,或要求中标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未经同意或违法建设按本条第(4)项处理。农作物、青苗等由中标人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合理期限内自行收获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放弃。8. 租金缴纳及逾期责任,租金按合同约定逐年缴纳,不得拖欠。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时缴纳;以后每年租金应于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30】日缴纳。逾期缴纳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9. 报名、踏勘及咨询意向投标人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方案并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发包方咨询。报名即视为对本方案及标的现状认可。中标后不得以未踏、未咨询或对方案理解有误为由拒绝签约或提出异议,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