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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1MA20WQTP5L | 建设单位法人:高海华 |
| 周凯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新材料产业园盛虞大道以西,海旺路以南 |
| 年产9.2亿平方米表面保护膜项目(第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C292-塑料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798889 纬度: 31.799722 | ****机关:****审批局(**环评审批)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7 |
| 苏行审环评〔2020〕206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4-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0 |
| 6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1MA20WQTP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1MA20WQTP5L | 验收监测单位:澄铭环境****公司 |
| ****0506MA1NDPPT5A | 竣工时间:2026-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2亿平方米表面保护膜 | 实际建设情况:1.2亿平方米表面保护膜 |
| 一阶段已验收6亿平方米表面保护膜,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建设胶水混合釜2台(常温常压,3-5m3)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一阶段建设并验收1台(常温常压,2m3),二阶段建设2台(常温常压,常温常压,2m3和4.5m3) |
| 增加一台胶水混合釜环评设计规格总量6~10m3,实际一阶段+二阶段总量为2m3+2m3+4.5m3=8.5m3符合环评设计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丙类车间设置一套光催化设备,用来减少吹膜、流延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丙类车间吹膜/流延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设备,用来减少吹膜、流延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 |
| 丙类车间吹膜/流延设备废气将原有的“光催化设备”,变更为“二级活性炭设备”,排放方式不变,使废气处理设施符合《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环办科财函[2025]197号),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88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详见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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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一套8t/h的“混凝沉淀+生化”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回用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油水分离废水、水洗塔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油水分离废水、水洗塔废水和初****处理站预处理(一套8t/h的“混凝沉淀+生化”废水处理设施)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新材料产****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限值 |
| 1 | **一套的RTO废气处理设施(原有的一套原转轮浓缩+RTO+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作为备用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运营期印刷、粘合、离型、调胶、涂布、干燥工序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及RTO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1标准;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吹膜/流延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混合搅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无组织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控制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2标准。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印刷、干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粘合/离型、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油性胶调胶、溶剂回收产生有机的废气;水性胶调胶、涂布、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RTO焚烧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1#导热油炉、2#导热油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吹膜/流延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 监测期间工况大于75% | |
| 2 | 光催化+水洗塔 | 本项目运营期印刷、粘合、离型、调胶、涂布、干燥工序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及RTO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1标准;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吹膜/流延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混合搅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无组织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控制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2标准。 | 水性胶调胶、涂布干燥产生的甲醇废气经负压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光催化+水洗塔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工况大于75% | |
| 3 | 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 | 本项目运营期印刷、粘合、离型、调胶、涂布、干燥工序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及RTO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1标准;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吹膜/流延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混合搅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无组织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控制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2标准。 | 1#导热油炉(300万大卡)、2#导热油炉(200万大卡,备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两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处理后分别经3#、4#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工况大于75% | |
| 4 | 一套二级活性炭设备 | 本项目运营期印刷、粘合、离型、调胶、涂布、干燥工序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及RTO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1标准;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吹膜/流延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混合搅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无组织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控制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2标准。 | 丙类车间吹膜/流延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设备,用来减少吹膜、流延等工序产生废气,废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工况大于75% | |
| 5 | 活性炭吸附系统 | 本项目运营期印刷、粘合、离型、调胶、涂布、干燥工序产生的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废气及RTO焚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1标准;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吹膜/流延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混合搅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无组织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控制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14-2021)表2标准。 | 在储罐区和危废仓库各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工况大于75% |
| 1 | 主要通过基础减震、消声、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 | 本项目噪声源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和环保设备等设备的运行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消声、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从而达到降噪效果。 | 监测期间工况大于75% |
| 1 |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油墨、废胶、废机油、废活性炭、设备清洗水、化学品包装物(含桶)、废灯管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厂区内**一个危险废物贮存库,该仓库位于厂区内部,能够防风、防雨、防渗,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且张贴了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外均张贴了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的危废标识标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安装监控探头并联网,配有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一般固废贮存库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油墨、废胶、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物、废抹布、废机油、设备清洗水、废灯管)委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废膜、废边料、一般包装物、废水处理****公司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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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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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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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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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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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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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