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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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戴窑镇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工程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戴窑镇刘丰村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金额: 79397.21元
最高限价: 63500.00元
联系方式: 刘琴(139****6730)
报名时间: 2026-11-03 14:00 至 2026-11-10 15:00
报名地点: 戴****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11-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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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 | 戴窑镇 | 村(社区) | 刘丰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10-26 |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79397.21元 |
| 资金来源 | 村集体资金 |
| 项目周期 | 30天 |
| 项目描述 | **市戴窑镇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说明 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项目需要填土平整成可种植农田,经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该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位置:刘丰村七组。 2.工程期限:自成交日起30日内完工。 3.工程内容: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填土,施工地块在刘丰村七组、张杨舍庄后。需要从戴窑码头上土,码头费用由施工方对接戴窑码头并兑付相关费用,****政府安排提供,****政府安排的土。施工方需负责码头和施工地块的上、下土,运土以及施工地块的填平工作(在码头装土后、运输至施工地块并完成卸土的全过程中,施工方应自行铺设钢板,确保道路不受损坏;同时,施工方须负责对沿途及作业区域因渣土掉落造成的污染进行及时清扫,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本****政府完成土方协调工作,待镇政府土方协调事宜落实后,施工方须在土方到达码头当日进场开工,****政府土方协调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日晚于合同约定开工日,则竣工日期相应向后顺延,顺延天数等于延误天数,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主张任何额外费用或赔偿。如乙方不能在土方到达码头两日内进场施工的,乙方需要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金额按合同款的10%支付)。刘丰村七组张杨舍庄后坑塘填土标高与周围农田现状平均标高持平。所有标高基准由甲方现场最终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损失。(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土方量为准。) 4.工程概算金额:79397.21元。 5.项目建议最高上限价:63500元。 6.考核验收: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7.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按审定价款5:5的比例分两个年度兑付。 8.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承包者自行负责,村委会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市****委员会 2026年10月24日 |
| 补充说明 | 1,竞标人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竞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线上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 报名时间 | 2026-11-03 14:00至2026-11-10 15:00 |
| 报名地点 | 戴****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6-11-10 15:00 |
| 交易时间 | 2026-11-11 10:00 |
| 交易地点 | 戴****服务中心 |
| 标段描述 | **市戴窑镇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项目招标情况说明 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项目需要填土平整成可种植农田,经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该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位置:刘丰村七组。 2.工程期限:自成交日起30日内完工。 3.工程内容: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填土,施工地块在刘丰村七组、张杨舍庄后。需要从戴窑码头上土,码头费用由施工方对接戴窑码头并兑付相关费用,****政府安排提供,****政府安排的土。施工方需负责码头和施工地块的上、下土,运土以及施工地块的填平工作(在码头装土后、运输至施工地块并完成卸土的全过程中,施工方应自行铺设钢板,确保道路不受损坏;同时,施工方须负责对沿途及作业区域因渣土掉落造成的污染进行及时清扫,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本****政府完成土方协调工作,待镇政府土方协调事宜落实后,施工方须在土方到达码头当日进场开工,****政府土方协调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日晚于合同约定开工日,则竣工日期相应向后顺延,顺延天数等于延误天数,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主张任何额外费用或赔偿。如乙方不能在土方到达码头两日内进场施工的,乙方需要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金额按合同款的10%支付)。刘丰村七组张杨舍庄后坑塘填土标高与周围农田现状平均标高持平。所有标高基准由甲方现场最终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损失。(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土方量为准。) 4.工程概算金额:79397.21元。 5.项目建议最高上限价:63500元。 6.考核验收: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7.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按审定价款5:5的比例分两个年度兑付。 8.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承包者自行负责,村委会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市****委员会 2026年10月24日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500.00 |
| 最高限价 | 635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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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戴窑镇刘丰村七组坑塘土方回填平整工程(1).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