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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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组织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磋商

3.最高限价:日常法律顾问费3.5万/年,代理复议、诉讼费0.5万/件(分为两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要求和采购计划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当年合同期满前,采购人根据成交服务商上一年度的服务工作考核情况及业务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2、投标供应商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不低于5 年。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及格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11月 04 日至2026年11月 10 日,每天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6年11 月 10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市**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3.方式:现****公司工作人员办理。

4.售价:免费。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总局****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 11 月 16 日14点30分(**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市**区长**路468号13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路46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13-****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18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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