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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1-03
| 项目名称 | **华电**一期户用光伏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省**市**市延陵镇、陵口镇、皇塘镇辖区内居民房屋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97511.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颜全堂 |
| 联系人 | 王煜 | 联系电话 | 189****19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457.02 | 环保投资(万元) | 13.6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省**市**下辖延陵镇、陵口镇、皇塘镇居民屋顶面积约为297511.2平方米,规划建设容量60.705MW,采用全额上网方式,接入方式为单户就近接入村级柱上变,接入电压等级为0.4kv。工程静态投资 21312.1万元。光伏电站建成后,平均每年可为电网平均提供6961.73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21457.29 t(以平均标煤煤耗为300.6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O2)约74796.89t/a,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约2250.66t/a,氮氧化物(NOx)112.53t/a,同时还可节约大量淡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少量小范围扬尘,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乱抛乱卸,在土方堆放及运输过程中采取覆盖措施,必要时进行洒水降尘。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少量建筑固体废料,做填埋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将施工噪音降低至标准范围内,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避免产生噪音的干扰问题,项目运营期间无噪音产生。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选址在建筑屋顶,不涉及大范围地表施工,不会损伤生态系统,管线利用现有管线布置,因此项目区域不存在大规模地表开挖及回填工作等施工工作。 | ||
| 承诺:**** 颜全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颜全堂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