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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组织的“****脱水机房委托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8.商务和技术评估—(二)商务评估—2.3 团队配置”评分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疑问澄清如下:
一、关于项目负责人“相关职称”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生态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或“给排水”或“环境保护”的职称证书,以上证书任意一专业即可,需满2年,该证书需由“人社”部门颁发(证书原件备查)。
二、关于运维人员“相应岗位技能证书、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派驻现场的运维人员须具有“污(废)水处理操作证”或“污(废)水处理工”和安全类“培训合格证”,该证书的颁发单位须具有相关业务培训的营业范围(证书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