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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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大道388号(****W3馆)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关于《******公司微球注射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2026〕135号 | 2026年10月29日 |
| 2 | 关于《******公司新型分子POCT检测设备及试剂产业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2026〕136号 | 2026年10月29日 |
| 3 | 关于《****建设中心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路-阜溧高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2026〕137号 | 2026年10月30日 |
| 4 | 关于《**佳****公司耐高温缝纫线、玻璃纤维布和3D中空织物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2026〕138号 | 2026年11月2日 |
附件:
2.关于《******公司微球注射剂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意见.doc
3.******公司新型分子POCT检测设备及试剂产业化项目环评公示版.doc
4.关于《******公司新型分子POCT检测设备及试剂产业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意见.doc
5.关于《****建设中心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路-阜溧高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6.关于《**佳****公司耐高温缝纫线、玻璃纤维布和3D中空织物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