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嘉信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生产吹塑软管、挤塑软管及改性粒子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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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扩建生产吹塑软管、挤塑软管及改性粒子项目(第一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扩建生产吹塑软管、挤塑软管及改性粒子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第一阶段验收,实际扩建年产吹塑软管30万支、挤塑软管130万支、改性粒子750吨,扩建后全厂年产吹塑软管500万支、挤塑软管1000万支、注塑小家电配件680吨、吹塑容器700吨、改性粒子750吨;

目前全厂员工人数约270人,办公室人员为1班8小时制,年工作天数261天,年工作时数2088小时;生产线人员为2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720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自有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次扩建不新增废水排放,扩建后全厂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地面保洁废水(地面保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水质简单),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排口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目前第一阶段全厂外排水量不变;另外剩余1条改性造粒线尚未建成(原环评申报4条,已建成3条),计划在第二阶段开展验收,相应第一阶段改性造粒线上料工段配套文丘里湿式除尘器用水、改性造粒线上物料熔融挤出后冷却水用量会减少,在环评设计范围内。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次为第一阶段全厂验收,目前有1条改性造粒线未上,其余产线均已建成并运行。

(1)有组织废气:

①二期厂房内吹塑、挤塑、立式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最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②三期厂房内改性造粒、卧式注塑、粘接、擦拭、丝印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最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③三期厂房内改性造粒-上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1套文丘里湿式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根DA003排气筒排放;

④一期厂房内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吸附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

本次验收增加的DOA、环氧大豆油用于改性造粒工段,替代部分DOTP。根据DOA、环氧大豆油MSDS报告(详见附件)中的理化性质:DOA在150℃下蒸气压<0.1kPa,闪点196℃、沸点214℃(1.20kPa),环氧大豆油分子量约1000,沸点>150℃at 5mmHg,闪点≥280℃,二者均为高沸点酯类助剂。本项目改性造粒熔融挤出工段及后续将改性粒子用于挤塑软管生产时的加热挤出/缠绕工段温度控制130-150℃,该工况下这两种助剂饱和蒸气压低,助剂挥发性极低,不会产生明显新增有机废气。以上工段有机废气仍主要来自树脂少量残留单体,DOA、环氧大豆油助剂仅存在极微量理论逸散,依托现有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处理,本次验收不单独核算该两种原料对应的废气源强,统一以非甲烷总烃监测管控。结合本次验收监测数据,废气指标均未超标,未增加不利环境影响。

(2)无组织废气:

①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无组织排放;

②三期厂房内模具维修工段产生的废气量小,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其他生产(包括吹塑、挤塑、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等)过程中未被捕集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第一阶段全厂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文丘里湿式除尘器等设备,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中空吹塑机、钢丝伸缩管机、粉料机、软管缠绕机、立机、改性造粒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降低噪声源强及控制噪声声波传播途径、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可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第一阶段全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包括废包材耗材、废切削液、废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目前委托****处理;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包材、不合格品、废塑料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清灰粉尘、湿式除尘废残渣、废模具,均外售综合利用(其中不合格品部分粉碎回用、部分外售)。固废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外实现“零”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项目验收期间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验收组认为“****扩建生产吹塑软管、挤塑软管及改性粒子项目(第一阶段)”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项目通过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验收仅对验收会当天现场检查情况及******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负责。

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6年11月4日—2026年12月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园区平胜路77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cnjgsj.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扩建生产吹塑软管、挤塑软管及改性粒子项目(第一阶段)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1ane)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