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开发区水**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意见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规划计划 水利、水务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6-10-20 |
| 文号 | 宿水办〔2026〕30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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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 |||
****区管委会:
《****开发区水**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结合专家****水利局的审核意见,****开发区水**论证区域评估实施提出意见如下:
一、落实最严格水**总量控制。****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根据《****开发区片区详细规划修编》开发区实际管辖面积为36.7015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和高端轻工。规划开发区2030年用水总量为2520.53万立方米,开发区内取水许可总量指标不得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开发区****水利局负责在核定的区域用水指标内调剂。
二、建立区域管控预警限批机制。开发区管理机构动态掌握区域内取用水情况,每年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区域年度取用水总结。审批取水许可量接近水**管控指标时要及时预警,暂停或限制审批新增取水,或通过水权交易等形式解决。
三、定期开展水**论证区域评估。水**论证区域评估原则上5年开展一次,5年内开发区区域水**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等如发生重大调整,或发生重大水事违规事项,应重新组织开展水**论证区域评估。
四、实现水**节约集约利用。开发区要统筹安排自备水源、公共供水和非常规水源等利用,积极推进集中供排、分质供水、串联用水、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绿化卫生、景观环境、建筑施工、道路冲洗、工业冷却等有条件的应当使用再生水。优化开发区项目布局和规模,新(改、扩)建项目取水许可审批要满足先进用水定额要求,对未达到水效标准和节水要求的已建项目限期落实节水技改措施,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提升区内企业用水效率。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推广节水新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化用水户节水监管,不断提高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水平。
五、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开发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取水许可管理,****开发区用水管理规章制度,配**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取用水管理网络,督促取用水单位规范履行验收发证、延续换证、计量监测、计划用水、税费缴纳、台账建设等事项,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许可超计划用水。
六、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评估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可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仍按现行审批程序办理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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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此件部分公开)
抄送:****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