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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66570R | 建设单位法人:谢** |
| 曹文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路215号 |
| ******~**500千伏线路工程(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121.368670,121.353730;121.081640,121.082440;121.077580,121.071780 纬度: 31.969090,31.968480;31.908770,31.900630;31.867980,31.86343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23 |
| 苏环审〔2025〕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812 |
| 113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3********75427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9262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926218 | 竣工时间:2026-06-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xxgk/gwjssdlyxgs/jsxmhbsbxx/2026/14389.s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变电工程 1.**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500kV出线间隔:本期2回(至**变1回、****电厂1回);无功补偿:新增2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2.**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500kV出线间隔:本期2回(至**变1回、****电厂1回);无功补偿:新增2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二)**500kV**~**同塔双回线路工程 1.**500kV**~**同塔双回线路工程 **2回500kV线路,**~**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41.7km。在**变出口处,本期****~**线路与现**~**/三官殿线路进行间隔调换,换间隔段**线路路径长度为0.7km,自现状新官2#塔至新官10#塔附近换接点**线路路径长度3.4km,自换接点至**变**线路路径长度37.6km。 本期**500kV线路在新官10#塔进行换接,在新官69#塔、新官97#塔三处跨越现状**~**/三官殿线路。换接后对利旧段的2.6km进行换线。本项目采用4×JNRLH1/LB20A-630/45耐热导线。 2.**~东吴1000kV线路升高改造工程 本项目因钻越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需对**~东吴1000kV特高压交流线484#~486#段和473#~475#段进行升高改造,改造线路路径长度为1.75km,**铁塔3基,拆除铁塔2基。采用8×JL1/LHA1-465/210铝合金芯铝绞线,导线采用逆相序排序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1)**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回500kV出线间隔(豫东、豫洲(过渡,远景至**)),50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HGIS布置,220kV出线本期不新增出线。本期在#2、#3主变35kV侧分别扩建1组60Mvar并联电抗器。 (2)**500kV**~**同塔双回线路工程(500kV豫洲5696/豫东5695线#139塔~500kV豫洲5696/豫东5695线#141塔) **500kV线路调度名为500kV豫东5695/豫洲5696线。 本期**500kV架空线路路径全长1.421km(其中500kV豫洲/豫洲(过渡)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67km、500kV豫东/豫洲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654km),同塔双回架设。全线**铁塔5基,导线采用4×JNRLH1/LB20A-630/4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 (3)**~东吴1000kV线路升高改造工程 迁改1000kV线路调度名为1000kV泰吴Ⅰ/Ⅱ线。 本期迁改1000kV线路路径全长1.666km,同塔双回架设,其中**1000kV线路路径长0.393km,恢复架线路径长1.273km,**铁塔3基,导线采用8×JL1/LHA1-465/210铝合金芯铝绞线。 拆除原1000kV泰吴Ⅰ/Ⅱ线路路径长1.75km,拆除铁塔3基(原#473、#474、#485)。 |
| 子工程(1)**500kV 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3)**500kV **~**同塔双回线路工程变动尚未建设完成,本项目采取分阶段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线路临近环境敏感点处须适当抬高架线高度,确保工程运行后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对处于输电边导线两侧工频电场大于4000V/m(离地高度1.5米)或磁感应强度大于100μT范围内居民住宅必须全部拆迁。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四)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五)线路穿(跨)越**河**通道维护区、通启**(**区)**通道维护区、三余坚河**通道维护区、海界河**通道维护区等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时,须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不破坏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六)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一)设计单位已按照环保要求、设计标准和规范优化了项目设计,工程建设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500kV验收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21m,1000kV验收线路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44m,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500kV变电站四周围墙外5m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16.5V/m~2082.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16μT~2.681μT;**500kV变电站四周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3.0V/m~32.1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13μT~0.247μT;500kV架空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13.1V/m~3151.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73μT~0.748μT;1000kV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各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38.7V/m~438.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486μT~2.121μT;1000kV架空线路断面各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593.0V/m~2170.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847μT~2.632μT。****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和断面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所对应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的区域,架空线路线下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线路沿线每基杆塔均设置警示标识。 (三)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500kV架空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13.1V/m~3151.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173μT~0.748μT;1000kV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各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38.7V/m~438.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486μT~2.121μT;1000kV架空线路断面各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593.0V/m~2170.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847μT~2.632μT。本项目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和断面监测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所对应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的区域,架空线路线下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输电线路保护范围内,****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道路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并采取回填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地占用及对植被、树木的破坏,施工后及时对塔基周围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复耕,临时道路区恢复原状,生态恢复良好。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和扬尘扰民现象。 (五)本期验收阶段线路不涉及穿(跨)越**河**通道维护区、通启**(**区)**通道维护区、三余坚河**通道维护区、海界河**通道维护区等省生态空间管控区,不破坏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六)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开展了有关输变电建设项目宣传工作(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取得了公众对输变电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相关环境纠纷,建设单位已安排纠纷监测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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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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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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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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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按要求恢复了临时占地原有土地功能,生态恢复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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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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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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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